A.期货公司股东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10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B.期货公司的股东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期货公司及其相关股东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C.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名称,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D.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期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在5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A.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B.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C.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重违法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期货公司
D.期货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重组的,应当在3 日内通知期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