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B.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C.享受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规定的专用设备
D.企业购置规定的专用设备在5年内不得转让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1%1
B.2%2
C.10%5
D.3%3
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特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即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50%
B、20%
C、10%
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