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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其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甲主动提起诉讼后,乙提出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甲不享有豁免,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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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哪些属于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权?

A、人身不可侵犯

B、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

C、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权

D、某些方面免除捐税

根据下文,回答42~45题。

美国科学家通过对老鼠的实验发现:当脑干细胞移植到体内其他部位时,脑干细胞不会产生免疫应答。这项发现将有助于克服免疫排斥性的临床研究,这种免疫排斥性是人们在脊髓损伤和帕金森病等中枢神经系统病症治疗中最大的障碍。

人体某些部位具有免疫豁免功能,比如:眼睛、大脑和生殖系统,防止自身免疫反应引发这些部位炎症反应,影响其生理功能。作为一项脑干细胞免疫功能的测试,研究小组将脑干细胞移植到老鼠体内其他部位。肾组织具有很强的抗性,其他的细胞组织不易移植,通常使用免疫抑制剂进行细胞组织移植。然而,具有特殊“免疫豁免权”的脑干细胞能够植入肾组织,并能形成神经组织。

负责此项研究的美国斯格本斯眼科研究所麦可·杨(MichaelYoung)与研究小组同事表示,脑干细胞具有特殊的“免疫豁免权”,甚至可以移植到动物体内正常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部位。这些干细胞不仅存活,而且能形成成熟的组织结构。麦可·杨说,“这项发现令人激动不已。这是第一次充分证明脑干细胞具有‘免疫豁免权’的研究。”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神经生物学家道格拉斯·克尔(DouglasKerr)对这项研究给予高度的评价。克尔是研究骨髓损伤中干细胞胚胎发育的专家。他指出:“如果这项研究是可行的,那么可以将这一研究成果充分地应用在临床治疗中。”另外,美国奥西里斯治疗技术公司通过研究了发现一种称为骨髓间充质干细胞(MSCs)的细胞组织,该细胞组织也具有特殊的“免疫豁免权”。骨髓间充质干细胞可以移植到六种组织,包括:骨,软骨,腱和肌肉组织。但是,这种干细胞不能像脑干细胞一样,可以移植到神经组织。

42.下列对“大脑细胞具有的免疫豁免权”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脑干细胞具有特殊的“免疫豁免权”的发现,使对脊髓损伤和帕金森病等中枢神经系统病症的治疗难题迎刃而解

B.具有特殊“免疫豁免权”的脑干细胞能够植入肾组织,并能形成神经组织,但通常也要使用免疫抑制剂

C.研究小组将脑干细胞移植到老鼠体内其他部位进行实验研究,是因为肾组织具有很强的抗性,其他的细胞组织不易移植

D.脑干细胞犹如眼睛、大脑和生殖系统一样能引发这些部位炎症,影响其生理功能的自身免疫反应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甲国政府与乙国某公司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乙国某公司遂在乙国法院起诉甲国政府,甲国是绝对豁免主义国家,而乙国是相对豁免主义国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政府派代表出庭阐述甲国的立场,要求乙国法院不得受理本案,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B.乙国法院可以本国是相对豁免主义立场为由管辖本案

C.甲国政府接到通知后派员出庭进行庭审,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D.乙国在甲国未派员出庭情况下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判决无效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

A、甲国与某外国公司签订环保开发合同,该合同中没有关于国家豁免权的条款

B、乙国在某外国法院出庭,要求该法院宣布判决无效

C、丙国在某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

D、丁国在某外国法院对该国某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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