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杀戊,甲、乙用铁棒打,丙徒手,丁拿着刀在一边助威呐喊。最后造成戊死亡,尸检报告表明,只有一处头部致命伤,且是遭利器所致。无法证明是甲、乙二人是谁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但肯定不是丙、丁的行为导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丁的行为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故二者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乙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但无法查清是谁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故甲、乙二人的行为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为四人系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认定四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与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相关标签: 杀人罪   被害人   共同犯罪  

答案
查看答案
相关试题

甲欲开枪杀乙时,发现丙也在乙身边,其不管不顾向乙射击,结果致乙重伤,同时导致乙身边的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甲的行为应以一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甲的行为应以一个故意杀人罪(未遂)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C.甲的行为应以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D.甲的行为应以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并罚

甲与乙有宿仇,于是花重金让丙去杀死乙,结果丙在前往杀乙的途中被抓获。那么,甲构成(  )。
A.杀人罪的教唆犯
B.杀人罪的主犯
C.杀人罪的中止犯
D.杀人罪的未遂犯
最新解答的试题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北精神的科学内涵
阿里巴巴提供了“企业名称认证”“企业身份认证”不同种类的认证,可以根据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