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算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对服务对象的责任内容包括():①精算师应本着职业诚信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②精算师经其服务对象同意可以将没有被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第三方;③精算师应及时、明确、完整地向其服务对象说明提供精算服务所收取的各种费用标准;④精算师意识到其服务对象的利益和与精算师工作有关的其他团体的利益有事实上的关联和冲突时,不需向其服务对象说明真实情况。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
《北美精算学会职业行为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对精算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①精算师对其提供的职业报告负责,并应向相关人表明这种责任;②精算师在提供职业报告时,应注明其对该报告的责任;③精算师应注明使用该报告的委托人及服务范围;④精算师应向投保人全面、及时地汇报提供职业服务获得的直接或间接收入。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