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们曾发生过以下事件:
(1)赵同学去年暑假去海南旅游得很愉快;
(2)钱同学私下和班主任说,虽然和自己同是北方人,赵同学一点都不豪爽;
(3)孙同学认为赵同学去年暑假没去他们省太可惜了;
(4)李同学找了个湘妹子做女友,其父母以不是同省人为由反对;
(5)周同学和孙同学走得很近,因为他们觉得彼此间邻省,比较亲切;
(6)吴同学昨天收到父亲来信,说西南地震,他马上通知周同学赶紧给家里打电话;
(7)郑同学没有在北方生活过,今年想去山西玩,于是找钱同学咨询他们省的旅游景点;
(8)王同学家就住在南京长江大桥旁边。
根据上述事件,请判断谁可能是东北人?()
A.钱同学
B.李同学
C.周同学
D.孙同学
向某受其公司委托,组织20名职员赴海南旅游。2009年9月中旬,向某与某旅行社国内部达成旅游协议,定于9月30日出团,并按该旅行社的要求交纳了6万元预付款。9月29日,旅行社经办人朱某电话通知向某:由于海南接待能力有限、返程机票无法保证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原定的旅游计划不得不取消。向某立即与其他旅行社联系。由于时间太紧,没有一家旅行社可以接待。向某只好自行组织职工赴海南旅游。因没有提前联系食宿,给此次出游带来诸多不便,花费也比随旅行社出游高出一倍多。为此,向某认为,该旅行社有欺诈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双倍予以赔偿。该旅行社则辩称:经办人朱某并非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运作此次海南旅游的过程中,完全是二人之间口头的私下交易,朱某没有按组织程序运作旅游业务,且所收团款并未交给旅行社的财务部门,因此,朱某完全是个人行为,旅行社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且此团被取消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依法不应承担责任。经查:朱某系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现为临时受聘于该旅行社国内部的业务人员。
请运用所学法律法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朱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向某与朱某所签的旅游协议是否成立?为什么?
(3)该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请你依据其辩解来阐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