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D.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使法学学说成为罗马法渊源的直接原因是()
A、职业法学家集团的出现
B、法律学校的出现
C、法学流派的出现
D、法学家官方解答权制度的建立
根据古罗马的规定,当五大法学家意见不一致,而各种观点的人数均衡时,以哪一位法学家的著述为准()
A盖尤斯
B伯比尼安
C乌尔比安
D保罗士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罗马帝国统治前期,出现了许多伟大的法学家。法学家的学术活动、教学活动以及提供咨询的活动都是自由的,法学家的著作充满了独立和批判精神,富有创造性。这一现象的出现( )
A.标志着罗马法进入完备阶段
B.体现了罗马法理性务实的精神
C.抑制了罗马帝国集权的加强
D.成为近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