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A、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D、市区的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