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国际私法中,作为法律规避制度的典型案例是法国高法于1878年审理的()

A、佛莱诉佛莱别居案

B、鲍富莱蒙离婚案

C、巴布科克诉杰克逊夫妇侵权案

D、贝尔诉肯尼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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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两种以上稀有品种的水果,否则含有香蕉的水果沙拉通常是一道乏味的菜。这盘水果沙拉里面有香蕉,并且其中唯一奇特的水果是番石榴,所以,这道菜可能十分乏味。以下哪项推理的结构与题干的最为类似?()

A.通常40%的鹿会在冬季死亡,除非某个冬季异常温暖。在这个冬季,死去的鹿语往常一样,是40%,所以我认为这个冬季并非异常温暖。

B.除非拳王赛的卫冕者被收买,否则,挑战者很难以击倒对方而获胜。在这次拳王赛中,卫冕者已被收买,因此,挑战者很可能以击倒对方而获胜。

C.作者第一次写作的手稿通常不被出版商注意,除非他是名人。我的手稿可能不会引起出版商的注意,因为我是第一次写作,而且不是名人。

D.不会有很多人参加周四的法庭辩论旁听。通常在审理离婚案时,参加旁听的人就非常少,而周四开庭审理的正是离婚案。

E.死者的遗产通常要么分给仍然活着的配偶,要么分给仍然活着的子女。这个案子中没有仍然活着的配偶,一次,遗产可能分给仍然活着的子女。

中国公民甲于2000年与乙在北京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05年,甲赴美国留学,后留在纽约工作。甲赴美后,乙留在北京朝阳区的家里伺候老人,抚养孩子。2015年,甲在纽约州某法院起诉离婚。乙收到离婚起诉书后气愤万分,遂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做出缺席判决,判决甲与乙离婚,甲承担小孩抚养费每月3000元。与此同时,纽约州某法院也审理了甲与乙的离婚案,判决甲与乙离婚。甲随后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纽约州某法院的判决。

(1)我国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为什么?

(2)我国法院是否应该承认和执行纽约州某法院的判决?为什么?

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A.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B.本案诉讼终结C.一审判决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D.一审判决未生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
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张某诉万华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一案,在一审过程中,双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予以同意

B.甲欠乙借款1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C.王某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诉刘某违约一案的一审判决不服,上级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李某与赵某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并决定仍适用简易程序

E.法院对张某与李某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错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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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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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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