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和刘某为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08年9月7日,王某、刘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两个陈某、李某合伙开办一个农机厂,从事小型手扶拖拉机的生产,其产品与某市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相同。2009年1月6日,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现两人的这一行为,经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决定罢免王某、刘某二人的董事职务。同时公司要求二人将其与他人合伙经营农机厂所得的收入合计28万元人民币交给公司,二人拒绝。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遂以二人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农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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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公司形式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相互转换

  • B、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 C、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 D、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A、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性质最显著

B、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

D、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少于法定人数,但没上限限制

甲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立为A股份有限公司和B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协议中约定其债务由分立后的B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自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了债权人,其中债权人王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分立。则公司分立后,债权人王某在最大限度内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要求()。
  • AA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 BB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 C甲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 DA股份有限公司和B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燎原石油有限公司由甲、乙股东投资设立,远大石油有限公司由丙、丁投资设立。之后,燎原石油有限公司被远大石油有限公司合并,股东为甲、乙、丙、丁。合并前,燎原石油有限公司尚有500万元债务未偿还。合并完成后,该债务的偿还者应是()。

A、燎原石油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乙

B、由两公司协议规定

C、合并后的远大石油有限公司

D、合并后的远大石油有限公司股东甲、乙、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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