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第二学段学生习作中标点符号的要求是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 )。
A冒号、引号
B问号、叹号
C逗号、句号
D省略号、书名号
行文中占两个字的位置的标点是( )。
A、连接号和专名号
B、书名号和着重号
C、破折号和省略号
D、引号和间隔号
下列有关标点符号使用规范的说法,完全正确的有( )。
A、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通常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B、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C、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上下居中,中间不能断开
D、括号的形式是圆括号“( )”、方括号“[]”和六角括号“〔〕”
E、直行文稿中的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放在字下居中;着重号标在字的左侧;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右侧
A.法规名称
B.规章名称
C.被转发的文件名称
D.被印发的文件名称
E.被批复的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