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委托甲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送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万元。 (2)接受乙律师事务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 (3)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万元,增值税0.51万元。 (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服装一批,合同不含税金额为800万元,按照合同当月应收取60%的价款;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一批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 (5)为丙企业提供服装设计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0万元;为丁企业提供创意策划服务,取得含税收入40.8万元。 (6)将闲置办公场所出租,租赁期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每月不含税租金10万元,当月预收3个月的租金。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允许抵扣,不动产租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11.77
B、111.47
C、97.46
D、108.26
某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7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B、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D、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