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照相馆为维护公民的肖像权,使用公民照片在厨窗中进行展示或广告宣传时,必须()。

A、是为本照相馆拍摄的

B、经公民本人同意

C、经照片本人家庭成员同意

D、经照片本人单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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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王钢的照片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2006年真题)顾客将胶卷交照相馆冲印,照相馆交给顾客一份取印单,该取印单属于(  )。
A.委托合同B.承揽合同C.行纪合同D.技术合同
某照相馆利用公民甲的肖像做广告,则照相馆的行为侵犯了甲的()。A:肖像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身体权

某甲自幼失去双亲,对父母没有任何印象。一次偶然的机会,甲得到一张父母的遗照。遂到某照相馆做技术处理。但照相馆却将其照片丢失。根据《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对于该照片具有特殊的精神利益,故甲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的精神损害,照相馆无从预知,故不应赔偿
C.双方就损失赔偿额有特别约定的,照相馆应承担约定赔偿责任
D.即使双方有特别约定,因为精神损害合同法不予调整,照相馆也不承担责任
E.双方有精神损害赔偿的特别约定,甲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照相术传入之初,被认为是“妖术”,能“摄取灵魂”。国人对于照相误解颇多,甚至引发了中西冲突。为此,有照相馆宣扬拍摄照片能摄去“衰运”,由此吸引了大批民众。当然,照相馆真正发展,还得依赖科技知识的传播和照相馆自身务实的探索。
中国在照相馆开办时大都强调“中西结合”。1891年,上海致真照相馆在《申报》上将自家特色“广而告之”,表示“巧设山石树林,曲栏园庭……仙客名媛、僧道剑侠,一应俱全”。照相馆拍照理念也被中国人引进,如1930年英国摄影学者古罗斯沙关于照相馆运营的论述,其中在如何抓拍顾客最自然的表情方面,他认为摄影师要“做一个深邃的观察者”,最重要的是“要有诚恳的态度”。
照相馆的名字最初多包含“昌”“泰”“福”等字,而且照相馆专注写实,主要拍摄肖像、个人与家庭留念照以及团体合影,因此“真”字也为商家青睐,成为晚清民国照相馆名字选用最多的汉字之一。追求馆名中国传统意蕴的同时,这些照相馆开始追求画面的意境之美,在灯光运用、背景道具、人物姿态、表情抓拍等方面,摄影师在模仿西方摄影造型的同时,又把中国人所认同的庄重、内敛、隐逸等精神追求融入照片拍摄和制作中,从而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照相馆审美范式。
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照相从实用转向时尚,照相馆名也越来越有国际范儿,出现“派拉蒙”“维也纳”等馆名。社会名流尤其是明星如周璇、胡蝶等人的照片,成为都市风尚,普通百姓竞相效仿。照相馆印制大量明星、权贵肖像进行商业销售,并在大众出版物上刊登,在及摄影术的同时,其所代表的时尚品位和审美情调,也引领大众社会生活走向近现代化。
照相馆发展的同时,人们对理想肖像的期待从未停止,事实上,中国译介出版的第一部摄影专著《脱影奇观》的广告中,就明确表示照相术可以“再造容颜”。这首先要依靠化妆,接着是“整修”,有如今天的PS,在拍完照片进行冲印的过程中,美化照片。后来,这项业务蔚为壮观,通过“PS”改头换面以至于亲娘难认。有人讽刺曰:“你瞧,这是照‘像’呢,还是照‘不像’呢?”
此后,时代剧变,日军侵华及国内战争给中国照相馆业带来严重破坏,20世纪50年代末“公私合营”后,传统私营照相馆正式终结。改革开放后,乃至数码技术几乎一统天下的今天,照相馆仍然存在,但其精神内核已迥然不同。
下列最符合照相馆在中国开办之初的摄影理念的是
A.显微摄影唤真真,较胜丹青妙入神
B.令恶人化为西子,而仍不失本来面目
C.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
D.羚羊挂角,无迹可求,透彻玲珑,不可凑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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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技能包括()。
A.会计理论水平
B.会计实务能力
C.职业判断能力
D.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
提出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是()

A.恩格尔B.波特C.托马斯·帕茨瓦尔D.比彻尔E.桑德斯
付款人在进行付款时无()

A.形式审查义务

B.实质审查义务

C.附带审查义务

D.票据外有关事项的审查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是()。
A.总经理B.人数过半数的股东C.监事会主席D.人数为半数的董事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