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三)甲公司2018年度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30万元,超出了税法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的5‰。甲公司决定就业务招待费超标问题(假定上述两个数据2019年度没有变化)聘请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19年度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税务师给出的咨询建议是将甲公司的销售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销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330万元的业务招待费在两个公司之间进行分配,甲公司承担160万元,乙公司承担170万元。要求:(1)计算2018年甲公霉业务招待费超标对当年企业所得税的影响。(2)从业务招待费税收筹划的角度计算分析税务师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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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规定如下()

A、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60%在税前扣除

B、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60%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金额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

C、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40%在税前扣除

D、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40%在税前扣除,但可扣除金额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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