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镀厂从2000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2年12月,汽车油箱厂与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000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运10辆汽车,收货人为某汽车销售商。货物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又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托运人也未前来处理。直到1998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
工业管道管件的质量证明书的内容不包括( )。
A、使用有效期
B、制造厂名称
C、质量检验员的签字
D、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