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施工方诉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发包方诉施工方质量问题,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责任。现双方对工程修复问题又难达成一致,施工方要求法院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单位出具修复方案,并愿意承担修复费;发包方要求原设计单位出具维修方案(双方有关系)并诉请法院由施工方修复。请问: 1.施工方是否有权请求法院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并出具修复方案?如不能,该案应如何解决? 2.质量纠纷案件是应判施工方赔偿还是应判施工方进行修复?
关于施工方项目管理工作(任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管理工作会涉及设计阶段
B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管理工作不会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C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该项目施工方的项目管理的内涵一致
D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不能认为它只是施工企业对项目的管理
E施工企业委托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项目管理的某个方面提供的服务也属于施工方项目管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