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某无线电厂拖欠乙地某铝厂货款,乙地铝厂向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因无线电厂暂无以金钱清偿的能力,法院决定将其名下所有的一家A酒店拍卖以执行货款。执行过程中,甲地另一家电器制造厂赶到,称A酒店早已被无线电厂用于抵债,目前的所有人是电器制造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电器制造厂所应采取的正确措施是( )。
A、向乙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A酒店的所有权
B、向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A酒店的所有权
C、向甲地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D、向甲地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本案中,对定金的处理方案应当是()。
A.无线电厂收回全部定金
B.无线电厂可收回60%定金
C.电子公司取得全部定金
D.电子公司退回40%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