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的收购过程中,收购要约的有效期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其期限为 ( )
A不得少于25个工作日,并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B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并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C不得少于35个工作日,并不得超过70个工作日
D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并不得超过80个工作日
A.条件工作日
B.标准工作日
C.缩短工作日
D.延长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