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I.2012年7月9日半夜12点,北大未名BBS上,一名硕士毕业生匿名发布的一则帖子道出了自己辛酸又无奈的遭遇:因为自己找到的工作月薪仅有8000元,父亲竟对他恶语相向,还不断打电话对他进行骚扰。父亲觉得作为北大毕业生,“一年挣上百万应该毫无压力”,因为曾经对亲戚这样夸过口,所以现在面对他月薪8000元的现实无法接受,觉得很“丟脸”,不惜和他撕破脸。“爸爸,对不起!我北大毕业,但我没能挣大钱、当大官!”这名北大硕士毕业生这样表达对父亲的“歉意”。倍感辛酸的同时,他也不禁向大家发问你们的父母也都是这样吗?’’虽然是在半夜发出的帖子,但这名学生的经历却引起了一众北大学生的共鸣。“我家里认为北大毕业的应该去当市长、当省长”“我老爸说北大毕业的应该进中央”“我奶奶一直说,北大毕业的,当个小小的省委书记就可以了”……在众多的跟帖中,这样的“雷人雷语”不断。一名北大学生说,自己的父亲极希望自己能当公务员,“认为这样能提升我们家乡的声望,给他长面子,同时也借着我的声望给家里做点贡献。”名北大博士生跟帖说,“我爸说我如果月薪拿不到1万以上,北大就算是白上了。”另一名北大学生曾和父母说,自己毕业后年薪应该不会低于七八万,没想到父母说:“北大毕业的年薪至少得有几十万才行吧!”作为全国数一数二的学府的“天之骄子”,父母希望孩子毕业后能够光宗耀祖,希望他们年薪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至少也要当个公务员,而有些人毕业后不过是“泯然众人”,这让很多父母无法接受。在一些家长的眼中,培养孩子上北大是他们最大的一笔投资。“我家里人总是说,人家养猪挣钱,我们培养孩子。”一名学生说,从小到大父母都为自己感到骄傲,但到大学之后他就很平庸了,父母也就对他失望了,上大学后他跟父母吵过很多次。北大学生的集体“吐槽”连日来在微博上也引起热论,有网友调侃道:“原来北大毕业生还有这样的烦恼!”虽然大多数网友认为“父母太自私”,但也有网友对父母表示理解。@闳行知青周远科就说:“不能怪父母,他们那代人(特别是在农村)的观念是,上名校就是要当官、挣钱、光宗耀祖,他们辛苦一辈子供我们读大学,不就盼望着子女能过得比他们那代好吗?你读了硕士博士,父母亲戚对你的期望值髙很正常。”不少网友认为,父母应该转变观念,“考大学又不是古代考科举了,进了北大不一定要当官”,'“就算要当官,也不可能人人都进中央”。还有网友认为,文凭并不能说明什么,“现在大学扩招那么厉害”,“进了社会拼的是智商和情商”。2.暑假来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门口又出现了游客爆棚的场面。网上流传的一组图片中,北大门口遮阳棚的立柱都被挤弯了。记者现场体验发现,散客排队挤进北大至少要1个小时。根据北大规定,2013年7月15日至8月18日,每日准许散客登记入校的时段是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某日13时20分,当记者赶到北大东南门,此时门口已有约50人,排成了两队。记者在队伍中发现,很多游客都是带着孩子来的。排在记者后面的一家三口来自辽宁,其中小男孩刚上初一。爸爸一边给孩子扇风,一边对他说:“北大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当年叫京师大学堂,进去要好好看看,回家后写篇作文。”排在记者前面的是16岁的高一男孩小卢,他是独自一人从河北保定来的。谈起为何要参观北大,小卢只说了“向往”两个字。他还说,“爸妈叮嘱我,来北京了,就得看看北大、清华。”排队的游客们谈起北大,也是充满敬意,还有人说“你看北大门口捡瓶子的都文绉绉的”,引来一阵哄笑。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P说,在中国,很多人总是把名校和功成名就联系起来,这种观点在现实中是要受到挑战的,“清华、北大产生了很多富豪,但很多富豪并没有上过清华、北大。”P说,家长应该调整好心态,不要太急功近利。首都师范大学教授Z指出,目前青少年学生身心压力过大,主要源于父母对孩子期望过高,希望孩子上更好的学校、取得更高的分数,这让孩子时刻处于紧张状态当中。大多数孩子的成长轨迹都被父母和社会普遍的成才标准所制约,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始终按照父母制订的人生规划来学习、生活、成长。当下几乎所有的家长都具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情结,这种情结包含着家长的经验教训,把子女当做实现自己梦想的工具。3.未来中国社会真正需要的,不是少数自我强大的精英,而是遍布各个阶层的一代健康、成熟的合格公民。几乎所有中国孩子胸前都曾飘扬过红领巾,人人都知道它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红旗一角”,对于初入学校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与向往。然而没有想到,在某地的一所小学,竟然会由此派生出一条惹眼的“绿领巾”来。“绿领巾”本身并不惹人厌憎。有不少城市在尚不到人队年龄的一年级新生中间试行“绿领巾”,将它作为少先队“预备队”的标记,衬着一张张稚嫩笑脸,像新长出的苗苗一般可爱而充满希望。但这一次,这一小学的“绿领巾”被老师当成“激励没戴上红领巾的学生”的手段,被学生们解读为“差生”的身份标志,因而格外触目惊心。看见孩子们一离开学校就赶快摘下“绿领巾”藏进书包的动作,听见系“绿领巾”的孩子说“不戴怕老师说”、系红领巾的孩子说“你学习差,只能戴‘绿领巾’,我才是真正的红领巾”时,这样的触动尤其强烈。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应该以人格健全的公民为培养目标,教育孩子“成人”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成才”。然而,眼下的现实却恰好相反。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急功近利的态度将“育人”过程挤压得十分扁平,不仅让孩子承受了难以负担的学业压力,更将庸俗浅薄的功利化价值观念植入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很难想象,一个从未感受到平等与尊重的“差生”,如何能够拥有适度的自尊自重意识、不以对立的情绪看人处世;也很难想象,一个仅因学科成绩优秀或拥有了“红领巾”“五道杠”就被娇纵的“优等生”,即便日后成为“精英”,便会陡然懂得平等待人、体恤弱势人群。一位16岁的“神童”博士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自己应当做“王者”“人上人”,且要求并不富裕的父母付全款为他在北京买房,此等表现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种单薄教育理念的缺失。4.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巳经结束,最终有152万人审査合格,平均每个岗位有77人竞争。其中37个招录职位的报名比例超过1000:1,最热岗位竞争比达7192:1。早在此前,为了能让“有志者”顺利“闯关”,不少公考培训机构大显身手,甚至有“好事”的高校,堂而皇之地开设了以公考应试为目的的“选修课”,乃至“必修课”。公考培训究竟可不可以“入课”、该不该“入课”?尽管当事的学校声称有助于学生就业,应该提倡。但大学当以培养学生“独立自由之精神”为己任,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上过分讲求从现实需要出发,过度“工具”“理性”,难免会陷入“功利主义”的泥淖,最终迷失对大学理想的坚守和追求。作为大学,要有“超脱”气质,大学教育最终让学生获得的,不应是某些知识、某种技能,更不是某个岗位,而应是深植于学生内心和骨髓的理念、情怀和气质。占用有限的教育资源,开设公考培训选修课、必修课,岂不是有对学生的职业选择进行“诱导”之嫌?此举之下营造出的“全民考公”“考公为荣”的氛围,岂不是为已显畸形的“考公热潮”推波助澜?毋庸讳言,大学教育不能脱离实际,而要关注现实、融人现实。但这种“实际”和“现实”,应是各个学科最新的理论成果、最鲜的研究动态、最准的发展趋势,而不应是瞄准当下的某种流行、某个热门,进而急功近利教授学生某种谋生的技能。高校公考培训进入课堂,说到底是迎合现实的“短平快”行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初衷,都难掩其背后的功利心态。柏林大学的创办者、德国教育家洪堡认为,寂寞与自由是高等学术机构范围内起支配作用的原则。面对强大世俗力量的挤压,大学不能一味“入乡随俗”,相反更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唯有如此,大学存在的意义才愈发彰显,人类文明的精神之光才愈发闪亮。5.高考在中国素有“第一考”之称,每个省都有“状元生产线”和“一本考生生产车间”。最著名的是人大附中,据说北京市这些年来的文理科状元,一半以上出自这所中国最牛的中学。河北的衡水中学也是一所状元名校,不仅垄断了状元,甚至在全省能够上重点大学的考生当中,它占了一半,其他的上百所高中加起来才能跟它相比。从宁波镇海中学网站的“高考榜”上可以看到,自2007年起,每年该校的一本上线率都超过90%。对高分、对状元的追求,让学校和学生都倍添压力。“我并非排斥学习,而是希望我们大家可以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学习,学习自己想学的知识,我们是人,不是机器,更不是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的机器。”这番言辞犀利的话,是江苏省一名高中学生在数千名师生众目睽睽下的演讲。事后这名学生的演讲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热议,表明它在一定程度上激起了众多学子的共鸣,反映了受教育者的心声。作为浙江省高分考生最多的学校之一,杭州市第二中学校长Y坦言:“如果这种吃苦能给孩子带来什么好处也就罢了,问题是初三和高三的复习是对学习行为的一种扭曲,因为是通过不断地做、不断地记、不断地刺激,然后形成所谓的正确率的再现,跟现代学习刚好相违背。现代学习是基于问题解决方法的,而我们在低水平重复的只是一些工具性的内容。”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J表示,当前的教育模式以中高考为“指挥棒”,培养了一批擅长考试的学生,为学校争取荣誉、增加效益,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学生,其功利性可想而知。这种教育模式是将教育设定为竞技场,使青少年为个人命运以及成功进行竞争,同时将所有受教育者区分为“成功者”和“失败者”,改变了年轻人本应该拥有的平等、关爱。今年读高二的小贺已经戴上了400度的近视眼镜。文学——这个曾经令他激动不已的梦,在这些年里变得渐渐模糊起来。上小学的时候,他对文学和历史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兴趣。进入初中后,他尝试着写了很多尚不能称之为“小说”的故事,用电脑打印出来,还装订制作了封面,拿到亲友中传阅,煞有介事地过了把作家瘾。但现在,小贺早就没时间去做这件事了,他已经被功课压得喘不过气来了。一位北京市民说许多学校加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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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中的邮件系统包含以下哪些功能?()

A、发送语音邮件、文本邮件、视频邮件、网络存储

B、发送本文邮件、视频邮件、做网络存储

C、向国际互联网发送邮件、视频邮件、文本邮件

D、做网络存储、语音邮件、文本邮件

给定资料1.从秦岭脚下沿山而上,在树木掩映之间,四栋崭新的别墅出现在水泥路的尽头,每栋面积都在300平方米至400平方米。“喂,那是私人别墅,不让进的!”正当记者在别墅周围查看时,边上突然传来喊声。村民老张说,这些别墅是近十年来陆续建设的。当年,一些“大老板”在这里考察地形,后来就开始挖山坡、砍树木,建起了别墅。这些别墅夏天有人,冬天闲置,院子里都有景观、绿地、凉亭、车库。记者在附近村庄走访了解到,这些别墅的建设者是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有些别墅已几经易手,大部分都是“老板、有钱人”以及“坐轿车的神秘人”。这些别墅的建设者往往对山体肆意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有的甚至人为削平山坡,随意圈占林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据统计,目前在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私人别墅已多达202栋。老朱等一些村民反映,开发商私自建别墅后,圈地为界,本来属于大家的秦岭,现在根本不允许村民靠近。“我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我家的祖坟也在这里,现在有了这些别墅,从小(玩)到大的风景区我却不能随便去了。”老朱抱怨道。西安市秦岭北麓违法建筑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介绍,秦岭北麓违法建筑主要是1997年至2012年间因多种原因形成的,有的是外来人员参与发展农家乐变相建设;有的是外来人员非法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有的是当地农民私自变相转让后建设;有的是利用旧厂房、旧校舍、砖瓦窑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秦岭办规划分局局长匡少家表示,针对秦岭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出台,但实际执行却遭遇种种困境。秦岭北麓的这些违建别墅物权复杂,土地大多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以不受城镇规划法的管辖。一般村里只需要上报到镇政府备案就可以进行处置。这就为依法规划、治理埋下了隐患。2.违法建筑一般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针对违法建筑,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早已有明确的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此外,《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即便如此,一些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不顾公共利益,通过非法的手段搭建违法建筑,这些现象背后是利益的驱动,也折射了法律法规存在模糊性。2014年1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国务院提出推进监管执法全覆盖,要求各地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的环保大检查。”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在《通知》解读会上指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并要求各地在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违章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国务院还特别要求坚决落实整改措施。”邹首民介绍,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西乡塘区的万秀村、秀厢村、秀灵村一带是N市最大的“城中村”集中区,也是违法建筑最多的区域之一。根据N市相关规定,民房最高只能建四五层,但“城中村”大部分房屋都超过了这个高度,有的达到七八层,十多层甚至二十层的房屋也不少见,一些违法建筑正在施工或刚刚封顶。记者在万秀村看到,村民为最大限度利用土地建房,“创造”了许多“别具一格”的多边形建筑形式。村中有一栋“五角大楼”,据目测,这栋楼最窄的一面墙宽不足2米。记者扮成租客进入室内发现,这栋楼的厨房是三角形,走廊为梯形。还有村民利用三角形土地建设“三角楼”。有一栋“三角楼”占地面积目测只有三四十平方米,却建起了7层高的房屋。记者发现,“城中村”里不少建筑都是紧贴在一起,部分建筑的窗户与旁边楼房窗户相对,中间间隔二三十厘米,根本无法开窗。违法建筑在土地使用上“见缝插针”,但土地利用还是相当有限,更多的建筑通过“长高”以扩大使用面积,市民称之为“楼加加”。记者在埌东六组、麻村等地看到,原本只有四层高的建筑物,不少楼房在上面加建了三四层。由于加建的部分比原建筑更宽,粉刷颜色也不一致,远看就像一朵朵奇形怪状的蘑菇。而不少商业住宅小区,也存在违建现象。N市枫林路“金龙理想1号”小区楼顶被40多户业主违法加盖一至两层楼,有业主多方投诉反映未果。据了解,加盖楼层始于2009年,当时只有个别人在建,后来不断有人跟风加盖。规划部门曾对这些违建的楼层进行拆除。但被拆除后不久,仍有人继续违建。4.《解放日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数字100市场研究公司,进行S市“城市管理顽疾有哪些”的调查。调查显示:尽管违法建筑不是位列前三的城市管理顽疾,但是,深受其害的居民却是反应最激烈的群体。普陀区的周女士表示:“我居住的是上世纪50年代建造的公助自建房,两层楼,房屋之间的间距只有2米。我前面一排的住宅被人开了饭店,还大肆搭建违法建筑,油烟、喧哗、晚上灯火通明,随地便溺,根本无法安静生活。我可以忍受地铁口给我发小广告的人,因为我可以拒绝。违法建筑一旦建好,可是躲也躲不了。”家住虹口的一对夫妻也有同感,一楼的业主把天井搭建成屋子,屋顶又建得高,弄得他们连衣服也无法晾。绝大部分的违法建筑,拆除起来异常困难。周女士向街道、区政府不断投诉、反映,但就是没有效果。复兴中路的一位女士,为拆除邻居的违法建筑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下来了,但就是无法全部落实执行。受访者感叹,市民投诉以后,执行部门往往以“我们已经发了整改通知”作为接受投诉的处理行动。受访者还认为,目前从市民举报投诉到有关部门执法的程序、流程都不合理,从市民发现违法搭建的苗头进行举报,到有关部门实地察看、下发整改通知书,是否处罚尚未作出决定,而违法建筑已然从苗头发展成既成事实。受访者曹女士说:“在有苗头的时候大多不阻止,到尾大不掉的时候又处理不了。”受访者陈先生认为:“执法部门有畏难心态,拆违牵涉各个部门,协调操作困难,不能成为执法常态,往往是一阵风,运动化,过后又死灰复燃。”5.在B市城中村,违法建筑十分普遍,经常可以看到新建或在建的房屋。这些违法建筑房屋密集,通风和采光条件极差,很多房间需要24小时开灯,电线、电话线、晾衣架在空中交织,地下污水横流,有的房子建在六七十度的斜坡上隐患极大。据当地居民称,这些违建房屋主要用于出租,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城务工或做小生意的农民是主要租客。为了获取更多的租金,出租屋里有餐厅、发廊,有垃圾收购站、地下工厂,也有无牌的诊所和学校。一间20多平方米的单间,月租可以达到450元,而在更靠近市中心的地方,月租则可达到600元。记者按照村里的小广告联系房东,房东提醒说:“要租最好现在就定下来,到6月底大学生毕业季,这个价就租不到房子了。”在某市一拆除违法建筑现场,执法人员算了一笔账:建一栋五层楼的普通砖混结构毛坯房,成本约六七万元,如果每层2间,5层就有10间,每间每月租金350元,一年就有4.2万元,不到两年就可回本赢利。某报评论员直言:当那些奉公守法的公民,以每平方米上万元的价格购买合法商品房,并用二三十年的辛勤劳动进行按揭的时候,违法抢建者却能无视政府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城市规划,无视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无视古用者应缴纳法定地价的规定,无视城市任何建筑都必须经过批准并缴纳合理规划费的要求,以每平方米仅数百元的建筑成本价,一下子拥有数百甚至数千平方米的房子;当那些诚实勤劳的公民每天辛勤工作,月收入只有两三千元,仍然要给房东付房租的时候,那些拥有违法建筑的人却能在日日喝茶、打麻将的轻松中,每月坐收数万元租金,并且几乎全部逃避了最基本的纳税义务。这种现象如果任其存在,公平何在?公正何在?网友“路人甲”认为:部分人长期通过践踏法律规范,依靠违法建筑迅速致富而未受追究,其示范效应就是不断地刺激人们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毒化社会心态,降低市民对“勤劳工作”“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鬥。某市政管理部门人员称:违法建筑不仅带来视觉上的不愉快,关键是它对城市整体规划和发展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近年来往往是市里的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到哪里,城市发展到哪里,违法建筑就建到哪里。越是增值潜力大、商业价值高的好地块,违法建筑就越集中。由于不断地见缝插针、拆低建高、增加密度,规划红线不断被突破,城市的天际线被破坏,规划合理的公用设施很快就捉襟见肘。于是,交通、水电供应和排污问题在一些片区不断出现,导致规划一改再改,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到城市的投资环境和综合竞争能力。6.2011年3月28日,贵州贵阳市金阳新区阳关村发生一起违法在建楼房倒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13人受伤。2012年3月19日,云南大理市下关镇小关邑村一无规划、无施工许可的钢构建筑工程突然倒塌,致15名施工人员被埋,共造成6人遇难,5人重伤,4人轻伤。2013年2月23日,浙江温岭市泽国镇牧西村三间六层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17人烟熏受伤。据调查,起火点位于三间民房后面的铁皮棚,属于违法建筑。铁皮棚紧挨着民房一楼,起火后,烟气
1.“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这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生前在《从专业思维、管理思维到领导思维——我的成长历程》一文中所写的一句话。1967年1月18日,邹碧华出生在江西省奉新县的一个小山村。邹家有三子,邹碧华排行老大。父亲给他取名碧华,意为“碧丽中华”。1984年,邹碧华以全县排名第二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母亲和弟弟送他到南昌火车站,邹碧华背着行李独自启程。这次远行,开启了邹碧华人生的华丽乐章。1988年,收获爱情的邹碧华放弃在北京已经落实的工作,和女友一起到上海发展。一家上海知名企业和上海高院同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考虑到专业对口,邹碧华选择了上海高院。进入上海高院后,邹碧华被安排到虹口法院见习。那段日子里,他对美术痴迷不已,每天作画,速写本用了一本又一本。但时间无法在绘画和法律间平行展开,痛苦的抉择出现在了邹碧华面前。邹碧华考虑了很久,最后将所有的画作收了起来,从此潜心研究法律。“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回归法律之后,他虚心学习带教师傅的审判经验,甚至学会了一口地道的上海话。浑厚的文学修养和感染力极强的演讲天赋,让邹碧华脱颖而出。2001年6月,邹碧华担任上海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后担任副主任。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他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在这重要的五年中,他不负众望,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持之以恒地钻研给邹碧华的人生打开了一扇门。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外,他一口气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本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骧,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的人索性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2012年11月,邹碧华被任命为上海高院副院长。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12日,上海市委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正式拉开上海司法改革的序幕。在此之前,上海高院成立了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并增设司法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与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邹碧华任司改办主任兼试点办公室主任。无数个“5+2”“白+黑”,上海高院司改办的那层楼常常灯火通明。《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先后召开了15次座谈会,历经34稿。“他累了就在后座拿个靠垫睡一下,星期天从来不休息,有一次我在高院等他下班,一直到凌晨3点他才从办公室出来。”司机李师傅最了解邹碧华的为人,虽然跟着这样的院长着实累人,但李师傅愿意。12月10日9时,邹碧华前往市委政法委参加专题会议。13时50分,邹碧华前往徐汇法院途中,胸口开始剧烈疼痛起来。17时20分,天空下雨,邹碧华去世。家人、朋友、前辈、同事、同行、老师、学生,认识的、不认识的,随着这一噩耗在微信圈的传出,整个法律圈震惊,人们在流泪。无数的悼念、悼文、视频、文章开始出现在各家媒体,邹碧华以他学者型法官的才华、公正不阿的性格、善良纯朴的品行以及对法律同行的尊重,赢得了人们的敬仰。2.下面是摘自某网站最近发表的关于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介绍文字:①47岁的邹碧华,去世前最牵挂的是司法改革。法官员额制是此轮司法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法官比例压缩至33%,意味着有一批现任法官进不了法官序列。怎么改?邹碧华力主避免两个“一刀切”-不按资历、行政级别“一刀切”,要科学考核,给年轻人留有机会;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一刀切”,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要让真正有能力、有水平、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有同事劝邹碧华“悠着点,少得罪人”。他说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该担当时必须担当。”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人力资源实际投人,独创了一套“案件权重系数”,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并请来调查公司进行专业分析,寻求最佳方案。最终,员额制改革避免了“一刀切”。②“碧华提出的许多改革建议和方案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它们都是建立在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的,不是理念的堆砌,是用事实说话。”多年前,邹碧华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用数据和事实,一点一点往前推进自己的改革设想。2008年6月25日,邹碧华到长宁法院赴任。还没进自己办公室,就直接到会议室,讨论信访案件的化解。邹碧华到信访办调取了500多封群众来信、100件执行案件卷宗,逐一分析问题原因。一有空就去立案大厅看法官接待,去法庭旁听法官审案子。这样过了几个月,邹碧华了解了基层法院情况,也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长宁法院大楼改建,需要设立临时立案大厅。“邹院长看了设计方案,没有说不好,只是要求我们,首先调查来立案的人员数据,再和现有方案对照,看是不是符合现实需求。”长宁法院办公室主任曾俊怡回忆。调查下来,原来的设计果然有差距,设计团队根据结果迅速调整了方案。“邹院长总说,有数据、重事实,就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就能更好地推进改革。”③“他读的书多,可我觉着他不书生,不教条。”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说。在长宁法院时,每逢信访当事人生日,邹碧华都要给对方发条短信,打个电话。他认为,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做好延伸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熟悉西方法律,同时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坚守中国方法。”贺小荣说,“让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为中国改革实际服务,这是邹碧华的智慧。”多年后,邹碧华在上海高院主持制定了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有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邹碧华深知中国实际,了解中国法官队伍现状,不照搬国外一套。“碧华总说,给予法官更多独立审判权是改革大方向,但要有监督。”贺小荣说,“比如,碧华在方案中设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可以发挥资深法官的作用,为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邹碧华凭借前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最让我感到难能可贵的是,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崔亚东说,“在工作分工、职务升迁上,每当我征求他的意见时,他总是说服从组织安排,以工作需要为重。”至今,崔亚东的手机上还保留着邹碧华发给他的一条短信:“我觉得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法院的两大领域。如果这两年能抓紧干出模样来,也算对得起党,对得起自己的人生。个人上不上台阶不重要。”④“他非常勤奋,到了书店就买书,经常一摞一摞地买。看书奇快,记忆力惊人。”好友王利军说。到过邹碧华家的人都对他的书房叹为观止,几千本书密密麻麻地摆放在书架上,就连桌子底下也堆满了书,其中绝大多数是法律书。1993年至1999年,邹碧华先后考取了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6年里获得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如饥似渴地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邹碧华审判业务之强是出了名的。他曾经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2010年,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畅销书。⑤作为法官,邹碧华有着清醒的社会角色意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这是邹碧华生前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的一句话。因为这句话,邹碧华在法庭上努力营造法官、律师相互尊重、信赖的氛围;独创《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呼吁建立法律共同体;倾力推出律师服务平台,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那是2010年,邹碧华听到一些律师抱怨部分法院的法官对律师很不尊重,很是感慨。”长宁法院监察室主任傅为高回忆。在邹碧华看来,法官和律师之间在工作上要有距离,而平常应该是朋友,“不要以为律师都会来腐蚀你,心底纯净地看待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就能形成良性互动。”3.邹碧华的微博和微信名叫“庭前独角兽”。独角兽是一种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的神兽,是中国传统法律与公正的象征。专业才能公正,而邹碧华所追求的并不止于个案的公正,“一个案子的处理不仅要公平,还要让当事人能从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这是邹院长对公正的诠释。”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顾薛磊说。邹碧华曾经说过,“当一个好法官光靠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他特别强调人性化服务理念。”长宁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说,“法院干部能力培训,他请了虹桥宾馆的大堂经理来讲客户服务。这是我们从来没想过的事情。一杯清茶、一杯咖啡、一块毛巾,让当事人感觉到温暖,感受到尊重。”在邹碧华看来,公平正义不仅仅体现在法庭之上,在更大范围内让人感受到公正,这是一个法官的价值所在。“和邹院长在民二庭搭档3年,你总能感受到他的真诚和激情。”现任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院长俞秋玮说,“我问他,怎么才能做好。他说,不要计较身边的不满,做好自己,保持心底纯净,每天就有积极心态,就能做好工作。”“他总能激发你内在的激情,找到自身价值。”青年法官张枫说。“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个人的关注。”长宁法院法官张青说,“他有个习惯,下班以后走到楼下,如
给定资料1.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儿童是弱小的,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爱护;儿童是无辜的,伤害和痛苦不应该由他们承担。有人说,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而其中首要是看他们怎样对待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传统文化里,“幼吾幼”本是人伦底线,而对底线尚不能达到者,“清官难断家务事”又往往成为他人或社会介入纠错的障碍。现实中,南京饿死女童案、汕头父亲虐子案在激起公愤的同时,也拷问着法律的底线。传统观念要转型,养育儿女不仅是家庭私事,对不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父母,国家有权利也有责任进行干预。2015年2月4日,在立法规定可适时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近30年后,我国出现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例。此前,类似案例最终难以执行和落实,皆因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之后,庇护场所的缺位让谁来兜底的疑问无以回应。俗话说,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在明确了失责甚至虐待的细则之后,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设立完备的防范网络以及后续保障体系。剥夺监护权后,孩子去哪儿?监护权可以转移,但是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成长学习不应该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不能让孩子才出火坑,再入冰窟。这正是从“亲权绝对”向“国家亲权”转变的关键,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未成年人监护问题,不仅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因为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子女,更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员。父母失责,国家和社会应该担负起兜底补漏的责任。只有在建立起能够为孩子遮风挡雨、提供呵护关爱的庇护场所之后,“国家亲权”才有足够的底气剥夺“失职”家长的监护权。由于在儿童权益保护上投人关注、资源和经费的不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匹配,我国迄今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立法和执法链条与网络,结果导致儿童保护的责任主要被推给了客观上力有不逮的家庭和社会,从而出现一系列恶性事件。儿童不仅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未来星。必须尽快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应在儿童保护中承担最终责任,确立“国家亲权原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实行儿童保护的“零容忍”原则,严厉打击和惩治针对儿童的犯罪,设计侵犯儿童权益的法律责任高压线;加大对儿童保护的经济投入,设计详细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从政策和法律上鼓励支持家庭育儿;当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监护失职的情况下,实行国家监护,由政府来养育儿童;要求和鼓励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在怀疑存在“孩子受伤害”的情况时,必须马上举报。政府通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时时保持高度警惕,让儿童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童年。2.(小标题一)_______________8月4日,贵州毕节两名留守儿童在家中被害;6月27日,湖南湘潭一名男孩闷死车中;5月3日,南京两岁女童误服药物死亡……据统计,仅2015年5月以来,全国已有不少于十起监护不力导致少年儿童遭受伤害的事件发生,引发社会各界的频频问责:“到底谁来保护我们的孩子?”“尽管各个法规条例均规定了监护制度,但实践中缺乏可操作的细化规定,从整体上来说,儿童保护法原则性大于操作性,政策性大于实用性。”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江宁街道司法所所长柳莉说。在这个背景下,南京于2014年起着手制定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5年7月,条例草案以议案形式报送南京市人大审核,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列出监护人不得实施五种行为:以暴力侵害方式造成或可能造成未成年人身体伤害;长期以饥饿等方式惩罚未成年人,使其生长发育受到不利影响;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将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患有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人员代为照顾;长期使用显著伤害未成年人自尊心的侮辱性语言。(小标题二)南京市民朱国安认为:“新法草案翔实周密,旨在强制监护人给孩子更充足的保护。但现实是父母需要挣钱养家,有的家庭不仅是双职工家庭,甚至一人身兼多职,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禁止孩子独处的规定让监护人有心无力。”市民王林也认为,“禁止让未满六周岁的儿童独处”的规定,是“保姆式”的条例。“‘独处’一词字面上好理解,但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界定,因为孩子是活的,可以四处走动。”也有市民持支持态度。南京市鼓楼区市民李先法说:“条例草案有效补充了现行监护制度的不足。中国在法律上确立强制剥夺失职家长监护权制度长达20年之久,然而由于规定模糊、各部门责任未落实等因素,导致该制度缺乏操作性。而这个条例草案细化了监护人的禁止性行为和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并完善了监护人的变更条件及程序。”(小标题三)______2013年南京饿死女童案后,社会各界关于制定地方性儿童保护法规的呼吁一直很强烈。针对此次南京新制定的条例草案,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宝刚认为,中国缺少系统保护少年儿童的法律法规,更缺少执行力。他呼吁政府既要注重立法,更应从三方面入手增强执法力度:首先,____________。“保护儿童的主体包括家庭、学校、社会、行政机构等,条例草案中对监护人的禁止性条款需要严格的、对应的法律责任予以保障,应明确规定违规主体将受到哪些惩罚。”其次,_____________。“作为主责部门,南京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更细致地开展工作,集中力量保护儿童,早日改变目前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分别负责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孤儿、弃婴的局面。”最后,____________。“根据各类媒体报道的未成年人遇难事件,有超过一半的事件发生时,孩子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监护人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等到悲剧来临,才追悔莫及。”3.2015年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山西路的繁华地段,一群乞讨的小孩异常活跃,看到有行人经过就伸出手去,更有甚者抱着行人的腿,直到行人掏出钱包拿出纱票,才肯松手。童童(化名)就在其中。8月11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岗勤大队经过摸排,将行乞的一行人带回询问。据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介绍,他们均来自甘肃省岷县,彼此熟悉,且均是父母带着自己的孩子“行乞”。乞讨儿童中,最小的仅6岁,最大的12岁。而他们的母亲,最大的40岁,最小的29岁。在童童看来,外出乞讨就像父母外出打工一样。7月初,上学前班的童童放假,用8天的时间写完作业后,在母亲刘美芬的亲戚张玲梅的带领下,和母亲及姐姐芳芳(化名)北上“淘金”。“看到有年轻的叔叔或阿姨,就上去问他(她)要钱,记住没?”姐姐芳芳和母亲如是教育童童。“叔叔给点钱……”芳芳率先出击,在顺利拿到1元后,胆怯的童童被母亲推向前。学着姐姐的样子,童童开始向行人要钱,“姐姐给我点钱吧!”“叔叔给点钱……”年幼的童童博得了路人的同情,5毛、1块、2块……不到一个小时,童童顺利将10元收入囊中,收获颇丰的童童获得一根雪糕的奖励。就这样,在零食的诱惑下,童童开始了行乞之路。12岁的敏敏(化名)与童童有着相同的背景,同样来自甘肃岷县,父母均务农。不同的是,敏敏已有4年的行乞经验,她曾到过湖南长沙、江苏溧阳、江苏泰州,“夏天放假时出去一趟,冬天过完年出去一趟。”一年中,两次外出乞讨,可以支付敏敏一年的学费、生活费等各项杂费。“一开始我也不敢,但看到别的孩子都能要上钱,我也就不怕了。”曾经胆小的敏敏现在成为“头领”,领着4个孩子穿梭在中山西路商业街繁华地段。不足5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两张床,这是童童一家三口,还有婶婶、妹妹的栖身之所。中山西路、新华大街是童童和妈妈、姐姐每天的活动“轨迹”。“每天有方便面、火腿肠、八宝粥吃,还有小朋友陪我玩”,童童说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在海亮广场上班的田女士告诉记者,“最小的孩子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穿着干净,不像是流浪人员。刚开始时,我都会给他一两块钱,还跟他聊天,询问他家里的情况,但孩子好像并不愿意多说。”“我曾怀疑他们是职业乞讨者,这些孩子可能是‘租来’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报警,希望公安机关尽快调查。接到报警后,回民区中山西路派出所民警两次赶到观场,把这些乞讨儿童及监护人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进行调查。“主要是摸排孩子是否存在被拐卖的情况,其次是否存在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岗勤大队教导员李百岐表示。经警方调查,经过抽血化验、户籍比对,证实这些孩子和妇女确实是母子(女)关系,不存在拐卖的情况,因为是亲生子女,所以教唆未成年人行乞的行为也不成立。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庄瑞彪律师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规制未成年人乞讨行为的。“对乞讨的未成年人,其解决办法和管制手段仍然同成年人混杂在一起。救助办法代替收容遣送制度后,对未成年人乞讨者和成年乞讨者‘不加区别’地一律实行自愿救助。”他说。此类尴尬已经出现。前述警方透露,童童的父母等乞讨人员被送往救助站后,很快离开了。他们认为,尽管救助站不愁吃喝,但她们带孩子乞讨是为了“挣学费”。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皮艺军向记者进一步分析,家长唆使未成年人行乞,已侵犯了孩子的人格权。“家长不能将小孩当成私有财产而随意处置。当孩子个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国家的公权力可以进行干涉。”记者查询发现,针对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的情况,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已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监护人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学习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在发达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当然,在提起诉讼前后,都不存在抚养孩子的困难,因为政府有各种救助机构。当前我们法院不敢轻易受理类似案件的现实问题在于,真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谁来养孩子?”庄瑞彪表示。“如果要罚款,弱势群体哪儿来的钱?如果要拘留,那孩子的住处又成了问题。”皮艺军道出了法院处理未成年人行乞案件时的窘境。4.“黄荆岭,石头壳,缺少水田,光棍多,讨十个媳妇,五个跟别个。漫山遍野的石头地里,长出粗粝的黄荆条。”这
1.2015年10月26日,《柳叶刀》发表论文《1990—2013年中国240种疾病别死亡率:2013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的一项省级水平的系统性分析》,其主要研究数据来自于中美两国学者共同参与的全球疾病负担项目。该项目由华盛顿大学健康测量与评价中心(IHME)牵头,并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协作进行。这篇长达22页的论文有12页半由统计图表组成,最直观地显示了1990—2013年这24年间,中国的卫生事业发生的天翻地覆的进步与变化。这期间,中国的年人均GDP由1664元上升至41908元。与这一陡峭上升曲线相互映衬的是,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足足提高了8.5年,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也从1990年的57‰下降至2013年的13‰。由于人口基数的变化,虽然年均死亡人数从860万上升至910万,但死亡人口经标准化后,死亡率实际上下降了33.1%。论文的作者认为,尽管中国的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地区间的鸿沟依然存在,中国各个地区死亡率巨大的异质性是这一点的集中体现。同期发表的另一项研究《1996—2012年中国2851个区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3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的模型研究》表明,自1970年以来,中国各省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都有所降低,其中大部分省份死亡率降低的速度是千年发展目标所要求的年均下降速度4.4%的两倍。即使考虑到增长的GDP以及不断完善的教育,儿童死亡率的下降速度也已经超出了预期。儿童死亡率在中国的西北、西南以及少数民族地区中也急剧下降。来自中国四川的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的主要作者之一朱教授说我们的研究发现,自1970年中国的儿童死亡率下降速度远远超过预期,不论是在国家、省级还是县级水平。这是一个极其成功的事例,但是我们不能骄傲自满——一些地区的表现较之其他地区仍有差距。我们的下一步就是利用成功地区的经验来努力提高最不发达地区儿童的生存率。”来自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郭教授在文章的随附评论中写道中国在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上的成就应归功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在中国推行改革和经济开放后,国内生产总值迅速增长,由1987年的3650.2亿元人民币上升到2013年的588018.8亿元;人均GDP在同一时期内由382元增长到43320元。由于大规模的减贫行动,中国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由1978年的2.5亿降低到了2010年的8249万。住院分娩和预防接种覆盖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实施义务教育使学龄儿童的入学率由95.5%提高到99.7%。这些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儿童健康状况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在1990年,中国的健康状况与包括越南和伊拉克等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非常类似。当时,导致中国健康损失的主要疾病是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COPD)、下呼吸道感染、中风、先天性畸形和新生儿脑病。然而20年后,这些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2010年,中国健康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中风、缺血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腰背疼痛和道路伤害。虽然中国女性吸烟率属全球最低之一,但中国男性吸烟率却高达52%,为全球最高之一,而且高达72%的人口受到二手烟影响。北京协和医科大学的杨教授说烟草是在中国排名前三的健康风险因素之一。自1990年以来,吸烟导致的死亡数在我国增加了近30%。强有力的烟草控制措施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10年,中国最主要的健康风险因素除了吸烟、不良饮食结构/习惯和高血压以外,还包括环境空气污染和家居空气污染。随着由饮食和其他个人行为导致的疾病比率的增加,非传染性疾病的比重也在扩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认为,城镇化和老龄化是非传染性疾病急剧增长背后的两个重要驱动力。伴随着糖尿病、肺癌以及缺血性心脏病死亡的上升,非传染性疾病死亡的人数在不断增多。在非传染性疾病中,与其他高收人国家相比,中国的癌症情况相对来讲比较特殊。在2010年,中国女性的乳腺癌死亡率低于20国集团中大多数的高收入国家,这其中包括美国、英国和日本。但是,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和大肠癌都是在中国位列前15位的早死的主要病因。非传染性疾病正在成为中国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同时,从1990年到2010年,传染性疾病、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下降了59%,儿童死亡数从100万左右下降到21.3万,减少了近80%。自1990年以来,死于痢疾和下呼吸道感染的5岁以下儿童减少了90%以上。在包括滥用药物、自杀等在内的对青年人有显著影响的行为上,中国优于大多数国家。在全球范围内,20—24岁的年龄段中滥用药物者在1990—2010年间增长了38%,而在中国则下降了5%。就自杀而言,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年轻女性自杀率急剧下降了75%,年轻男性自杀率下降了49%。然而就全球而言,年轻女性自残导致的疾病负担仅下跌7%,同年龄段的年轻男性的自残导致的疾病负担则增长了18%。3.健康是什么?世界卫生组织有个定义,健康是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适应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者不虚弱。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在2009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也就是说,每13个人中,就有1个是精神障碍者,不到100个人中,就有1个是重性精神病患者。随着社会压力增大、生活节奏加快,这一数字呈增长趋势。然而,由于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相当一部分精神病患者“散落民间”,成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非定时炸弹”。(1)。根据我国精神卫生资源配置的相关研究,每万人口精神科病床数的最低、中等和较高配置分别为1.48、5.64和8.61,而不少城市并未达到最低配置标准。以深圳为例,平均每万人拥有精神科病床仅为0.22张。我屆注册精神科医师约2万人,护士3万人,专业医师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比例是1:800,每万人口执业精神科医生数1.5名,远低于全球3.9名的平均数。(2)。据《2011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精神病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53.9天,为各科住院患者中最长。据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介绍,该院有床位1300多张,长期“超负荷”运行,“压床”现象十分严重,少数病人住院时间已达到5年以上。(3)。据卫计委调查,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来自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数据显示,普通精神病人每月治疗费用约1万元,使用进口药物则在2万元左右。“精神病是一种‘高消费’病症,很容易使精神病人家庭处于贫困状态。”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谢斌表示,虽然目前没有最新的权威数据,但根据他对全国前几年的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了解,近年来全国应该只有20%的精神病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其他80%的病人都没有得到有效治疗。(4)。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心理科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潘教授指出,“对于精神障碍患者而言,他们首先是害怕,怕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病情后歧视自己;而周围的人则怕患者危及自己。周围的异样眼光,给患者造成了极大压力,阻碍了他们正常就医,甚至促成了他们的死亡。”“精神病人按危险评估分0—5级,超过3级,一般需入院治疗。但家属不同意,我们也没办法。”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精神社区科科长王涛表示,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的自愿原则,社区精防医生无权要求患者强制人院治疗,公安机关也只能在出现伤害肇事后,才可强制其住院。4.2015年10月8日,深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一名女医生在接诊时,被陪同女患者的男性朋友打致脑震荡,罗湖公安分局给予违法者10天拘留、500元罚款的处罚。医护人员是实现中国健康梦的重要一环,伤医事件会使医生对这一职业丧失信心,影响中国健康梦的实现。今年以来,深圳市发生多起伤医事件。说到伤医原因,各有各的说法,以下是社会各方的讨论声音:刘丽华(主持人):今年深圳已发生多起伤医事件,你们怎么看?邱晨(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第一,伤医事件不止发生在深圳,全国都有类似情况发生,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看到医生护士在法定的工作场所受到暴力伤害,我觉得很痛心。第二,现在老讲“伤医”,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不只是一个伤医事件,更是一种暴力伤.害他人的行为。现在大家把这类事件都当成医患纠纷去看,是不妥当的。这次发生在人民医院的事件根本不是一个医患纠纷,医生的行为没有任何地方违背职业行为规范,完全是对患者高度负责任的做法,这是发生在医院场所的暴力伤害他人的行为。周明明(深圳市人大代表):伤医不是简单的医患矛盾关系,而是一种暴力犯罪,首先这个定义要清楚,所以警察应该及时介入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王师耀(深圳市医管中心法律顾问):据我们统计,今年以来在深圳的公立医院系统发生了26起医闹伤人事件。对于这种现象,我认为,第一,患者及其家属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觉得自己得了病到医院就可以把病治好,如果治不好就是医方的责任;第二,对医学期望值太高,他不知道医学是实验科学,目前有些领域还是未知的,这其中缺乏的一方面是医患双方的沟通,另一方面是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刘丽华(主持人):网友说如今在中国医护人员成了高危职业。这次人民医院事件中对施暴者的判罚,杨律师您怎么看?杨新发(广东省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网友质疑对伤人者判罚轻了,我个人觉得这个处罚是适当的,本身这就是一个治安案件,还没有达到重伤的后果。刘丽华(主持人):换一个说法,假如两人之间甲把乙打了,不管乙方是否在执业,只要甲方造成乙方轻微伤,是不是也是这样处罚?杨新发(广东省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不管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我们要考虑事件各方面的情节,看有没有前因后果,对方、第三方有没有责任。人民医院这个案例中,被打的医生本身没有任何过错,所以全部责任就是施暴者的,在处理上应当是从重的。周明明(深圳市人大代表):这次《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医闹最高可能被判7年徒刑。刘丽华(主持人):医院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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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北精神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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