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几乎所有中国孩子胸前都曾飘扬过红领巾,人人都知道它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标志,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红旗一角”,对于初入学校的孩子来说是莫大的荣誉与向往。然而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老师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为教育其上进,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  “绿领巾”本身并不惹人厌憎。有不少城市在尚不到入队年龄的一年级新生中间试行“绿领巾”,将它作为少先队“预备队”的标记,衬着一张张稚嫩笑脸,像新长出的树苗一般可爱而充满希望。  但这一次,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绿领巾”,却被老师当成“激励没戴上红领巾的学生”的手段、被学生们解读为“差生”的身份标志。记者采访时发现,孩子们一离开学校就赶快摘下“绿领巾”藏进书包,听见系“绿领巾”的孩子说:“不戴怕老师说,我学习就这样,戴上绿领巾也没用”,系红领巾的孩子说:“你学习差,只能戴‘绿领巾’,我才是真正的红领巾。”  放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二十四中的学生走出了教室,穿红色校服的同学显得格外显眼。这种红校服是优秀生的专利,普通学生穿的是蓝色或白色校服。红校服背面,印有白色“包24中优秀生”的大字。  没能穿上红校服的同学对媒体表示,“不好意思跟‘红校服’走在一起”,因为“人家一看就知道谁学习好,我们穿蓝校服的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无论是“绿领巾”还是“红校服”,这种有色教育无疑都是一种冷暴力、软暴力。这种暴力的特点在于,行为者不是通过殴打、体罚等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而是以冷淡、放任、嘲讽的态度区别对待学生。从实践来看,后者比前者更为可怕。正如心理专家所指出的,较之殴打、体罚给孩子造成的身体伤害,“冷暴力”给孩子造成的隐性伤害更不容易被发现,也是危害最大的。  包头市河东区教育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要求包头二十四中停止学生穿红校服的做法,并在一周内收回发放的全部红校服;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打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说明情况,挽回因此事造成的不良影响。教育局还表示,将就此事在全区中小学校进行通报,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区别对待学生。  2)“孩子表现不好,就在他脸上盖个蓝墨水的印章,这跟古代给犯人脸上刺字有什么区别”。有家长向《南方都市报》投诉称,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有老师在表现不好的学生脸上盖章以示批评。  记者在该校三年一班教室内看到,有3名孩子脸上分别有红、蓝两种颜色印章。涉事老师称,该校有一项争优创先的学生评比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她个人考虑欠妥,将原本应该盖在本子上的印章用在学生脸上。上芬小学副校长向孩子及家长表示歉意,并称会认真反思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孩子毕竟是孩子,难免会犯错,孩子犯了错,给点小小的“惩罚”是必要的,但这种手段在使用时要慎之又慎,否则会起到不良效果。  稍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十个指头有长短,山中树儿有高低。生态自然之规律尚无法改变,与其对小学生的教育来说,想通过一些“无知”、“激进”、“拔苗”、“速成”等方式来提升,是不可能的。“绿领巾、红校服、蓝印章”等事件又一次挑战教育理性了,每一个关心中国教育的人,都该意识到,需要坚守的仍然是“遵循教育规律”这一教育的底线!  值得警醒的是,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除了家长投诉、媒体曝光的案例以外,还有多少荒唐的有色教育在被一些学校与教育者沿袭?对此,不仅教育者要反思教育行为的对错,多一份教育智慧,少一份教育浮躁。教育部门也不能止于要当事教师退款道歉,而要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以平等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学生,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的“好”与“差”的区别。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教育发展迅速,一座座校舍拔地而起,一间间教室书声琅琅,一个个园林化校园相继落成,反观农村教育落差太大。不可否认,上世纪末,我国农村教育就实现了“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14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1%。但是农村教育相对落后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一直把教育支出作为必保的重点。早在1993年我国政府就提出,到2000年这一指标达到4%,据数据统计,当时这一指标为246%。199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是255%,2015年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超4%,但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5%左右的水平。  4)“我从2008年到A农村小学当校长以后,就经常听到老师们的诉苦。”提起农村老师面临的困境,A校校长江某深有感触。  江校长回忆说,他刚到A校,就骑着摩托车驱车十几公里走访几所最贫穷、边远的小学查看情况。“第一眼见到,寥寥数十学生,几名老师,校舍非常简陋,更不用说实验室、图书室了。第一感觉就是很凄凉,而那里的老师们却对我说:‘习惯了’,听了心里感动又很难受。”他还说,老师的事业就是良心工程,他们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地工作生活着,他们的境况值得同情,奉献值得尊敬。  江校长向记者介绍了A学校老师的基本情况,教师的平均年龄在50岁左右,这部分年纪较大的教师,大部分是民办转公办教师,青年教师大部分参加专科或本科的自考、函授。专业水平12%左右的教师不适应目前的教学工作,52%处于适应期教师,专业较好的教师占31%左右,骨干教师仅占5%左右。  记者了解到,许多老师仍然没有学生意识、问题意识,离开教材教参无法上课;部分教师对课程标准、材料作用认识不清,备课上课抓不住重点,突不破难点,大部分教师工作兢兢业业,但大都以完成教学进度为主要目标,对学生是否有真正的发展关注不够,“严而不活”、“灌而不思”、“教而不启”是大部分课堂的真实写照。  江校长笑说他20多年的教龄了,一个月工资还不到2000元,农村小学老师大多数都是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而这1000多元要养活一大家子人,生活压力很大。  “大学本科毕业生刚进校做老师时,扣除三金后,每个月只剩下880元的薄薪,只比本地最低工资水平850元/月多了一点点。这样的工资待遇,自然留不住年轻老师。”一位年轻老师说道。  此外,在这里上学的农村学生中,38%吃不到肉类,偶尔吃一次,也不到一两,61%的学生吃不到蛋类,80%的学生吃不到奶制品,39%的学生吃不到豆类,35%的学生每天只能吃到一种蔬菜,主要是土豆、白菜、萝卜等。大部分学生吃的菜是从家带的咸菜、辣椒酱。  “长期这样的饮食会引起能量——蛋白质缺乏、钙缺乏,从而导致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身体抵抗能力差等现象。”江校长说。  我国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儿童的身高、体重均落后于城市同龄儿童,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数据显示,贫困农村学生各年龄组的身高和体重平均值低于城市学生。  5)当前,社会各界对异地高考政策关注度很高,各种立场观点纷纷扰扰,让人雾里看花难得真切。  对于异地高考,大部分城市本地户籍群体选择站在了反对一方。网络上反对异地高考的声音一直都有,但并未形成很大声势。直到20余名反对“异地高考”的京籍人士到北京市教委表达反对异地高考的诉求,当场与非京籍学生家长代表发生语言争执。坚持争取孩子在北京“异地高考”的家长们被称为“异闹”,微博上许多反对异地高考的京籍人士把自己的微博头像改成统一的“反异闹、促文明、护文化”的原形标识,圆心里写着北京二字,下面配着一个被咬出一个缺口的幼苗图案,以比喻他们眼中外地人对他们所在城市的“蚕食”。  北京一位初中生的家长表示,虽然理智上认同放开异地高考的观点,但从现实考虑看,还是不愿意。“现在的高考政策,外来人口子女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一旦放开异地高考,很难从技术上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高考移民’作出区分,很容易让某些人钻了空子。说心里话,应该没有一个北京的家长会愿意的”。  2015年末,北京市现有常住人口达2170.5万,已超出国务院2003年批复的总体规划中所提出的“到2020年控制在1800万人”的调控目标。在这2170.5万常住人口中,常住外来人口为8226万,占常住人口的35%。北京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从2001年的1397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1243立方米,成为我国最缺水的大城市之一。地铁客运量已从2005年的68亿人次/年增加到2011年的219亿人次/年,9条线路的高峰小时满载率超过100%。京籍家长们担心,如果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北京恐怕难以承受。  来自四川的家长王道运现在北京是一名高级软件工程师,他表示对于像自己这样常年在北京工作却没有户口的家庭而言,开放异地高考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未来能否落实,即使落实自己的孩子能否成为受惠者,他并没有把握。“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在这个城市收入尚可、生活体面,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什么子女不能平等地享有教育权利?”王运道表示,虽然期盼异地高考,但并不愿意拿孩子的教育做赌注,无期限等待。“我给自己划定一个期限,如果到孩子小学毕业,还不能解决北京高考问题,我会选择结束在北京的事业,回到四川工作、生活。”  家长易琪谈到,她在孩子上小学四年级之前,和大多数“沉默”的外来人口一样,接受着不能在北京异地高考的事实。但直到有一次,她的孩子获得了“三好学生”,但学校并未上报。学校给出的理由简单而现实:你的孩子非北京户口,拿了也浪费,不如给其他孩子,更有价值。“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不想孩子从小就接受不公平待遇,那将会给他带来很大的伤害,恐怕不能健康成长。”易琪呼吁其他家长加入到呼吁教育公平的队伍中。  某专家指出,教育部和各高校以地域为依据对不同省份的考生进行区别对待,使他们在受教育机会上彼此差别巨大,侵犯了他们的平等受教育权,无利于教育公平。  6)2016年3月9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从2013年开始,我国异地高考“破冰”。当年,有4500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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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给定资料”,结合新能源发展的实际,写一篇议论文。(40分)要求:(1)主题明确,内容充实;(2)结构清晰,逻辑严谨;(3)自选角度,语言通畅;(4)总字数1000~1200字。

(四十三)  【给定资料】  目前我国仍缺乏国家层面上的《公共安全法》和《紧急状态法》,许多公共安全建设领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也不完善,社会大众习惯于常态下运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群众和职责部门常常有措手不及之感。由于公共安全属于公共服务,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当仁不让要负总责。这就要求政府从战略高度来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其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另外,加紧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都是安全保障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加快制定公共安全领域的各种紧急预案,可以说政府已经有所动作。然而光靠政府又难以照顾到所有的公共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还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安全意识并不高,占用消防通道、侵占逃生设施、重防盗轻防火,种种现象说明,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还有很多事情可做。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必由之路,生命理应是我们最重视的价值,公共安全形势的根本改善,仍然取决于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忧患意识。  【问题】  “给定资料7”画线部分写道:“由于公共安全属于公共服务,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当仁不让要负总责。”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实际经验,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总字数800~1000字。

鲁迅曾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以“慈善”为切入点,联系实际及给定资料,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40分)要求:主旨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论述深刻,1000—1200字。

(五)  【给定资料】  1.近年来,“拆迁”一直是当下事关国计民生的“热点、焦点、痛点”问题;当城市化、现代化席卷而来,拆迁就一刻不止,伴之而来的是无休止的利益纠纷,上访、强拆、自焚,似乎在哪个城市都未能避免。拆迁本来是促进城市发展的必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拆迁是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随着城市的发展,过去的城市布局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除旧革新,让城市功能更加完备、更加顺应人们现代化、快节奏、高速率的生活方式,让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才是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  2.2010年9月10日,宜黄县政府为新客运站建设进行例行的强拆动员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因处置不慎,导致3名被拆迁当事人烧伤,强拆动员工作遂因此停止,被烧伤的当事人在县医院初步救治后,因伤势较重转入省一附医院继续救治。事发的第二天,数张当事人被烧伤的现场照片出现在网络上,很快这些照片及文字报道被众多网站转载,从而引发了全国网民的高度关注。刚开始只是一些非主流网站介入事件的报道,几天之后,主流媒体介入其中,使事件骤然升级,并迅速上升为一起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最终引起了市、省乃至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9月16日,县委主要领导亲赴机场,安抚受伤者家属,劝说其放弃越级上访,就地解决问题。9月17日,被烧伤的当事人之一叶忠诚在医院不治身亡,尸体被运回宜黄。9月17日,事件引发当地政坛地震,8名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9月18日以后,省市相关调查组进驻宜黄对事件进行调查。10月10日,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去职务。同日,新任领导到岗。对此类事件如此严厉的问责,可以说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  无庸讳言,这一事件对宜黄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县主要领导遭遇舆论的强大压力,众多与城建和招商引资相关的项目被迫停止。县领导的主要精力全部用于处理善后和“灭火”工作,一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遭遇重挫,全县上下对此事议论纷纷。很多人担心,如果因为这一事件导致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停顿,那么宜黄的发展可能后退五年。  2010年10月12日前,宜黄县政府一位署名慧昌的官员对强拆自焚事件进行分析和梳理提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然伴随着拆迁,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个“强”字,不仅与事实不符,也无助于将来的城市发展。在为了公共利益、经过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拆迁并无不可。但假如以“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来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气壮地称“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则显然是对公共利益的藐视。  3.根据现行法律体系。商业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只能是通过转让。要么是从国家(即政府)手里,要么是从单位或个人手里。共同的特征都是拿钱买。  国家虽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一旦被单位或个人取得后,政府非在特定情形下是不能收回的,这个特定情形就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商业开发显然不是公共利益,政府不能强行征收。  公序良俗里有“一女不许配二家”的道德规范,法律上也规定国家不得将同一块土地同时卖给两个人使用。《物权法》第136条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即我的房屋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政府不能再将我屋下的这块土地卖给商业开发商。  反过来,商业开发商如果没有和老百姓谈妥,而去搞强制拆迁,政府肯定违法。因为这种情形下,开发商不具备“拆迁人”的资格。这也就是为什么老百姓一告就赢,许许多多的“县太爷”被摘帽子的原因。  4.最近,一些地方上演了几起暴力拆迁悲剧,引发专家学者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质疑,酝酿已久的新拆迁条例修订进程在此背景下加快推进。  《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问题的关键是,何谓“公共利益”?现行的拆迁条例没有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立法上的空缺为地方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执法的政策再界定过程留下了发挥的空间。于是,一些地方政府披着“公共利益”的华丽外衣,把公共管理商业化,公权服务沦为了为商业开发“保驾护航”的附庸。  【问题】  结合给定资料,围绕“强拆”,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联系实际,文字表达流畅。1000字左右。

四、请以“德”、“礼”、“法”为关键字,结合给定资料,联系实际,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40分)要求:(1)观点鲜明、正确,认识全面、深入;(2)角度合理,符合实际;(3)思路清晰,结构严谨,语言流畅;(4)联系资料但不拘泥于资料;(5)字数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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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监事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B.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D.监事会应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北精神的科学内涵
阿里巴巴提供了“企业名称认证”“企业身份认证”不同种类的认证,可以根据自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