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经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如果张保最终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起诉,但因受其妻的怂恿,起诉时以王京之妻李兰为被告,人民法院对此是否应当受理?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对()的学生和()应当酌情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可以担任哪一级别的教师()
A、初级中学教师
B、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
C、初级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
D、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E、普通高级中学教师
从学制类型来看,19世纪的西欧学校教育制度是双轨制,其“双轨”是指
A.公立学校系统与私立学校系统
B.普通学校系统与职业学校系统
C.家庭教育系统与学校教育系统
D.大学——中学系统与小学——初等职业学校系统
2008年专任教师占学校所有人员比例最接近的学校是()。
A.高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B.普通中学学校高等教育学校
C.小学学校普通中学学校
D.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