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宪法依据
B、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职权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
C、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两部法律文件中
D、中英《联合声明》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根据之一
下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C.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
D.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