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北京地区的新车购置价200000元的私人生活用车,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两个基本险,车损险投保金额按新车购置价,第三者投保了100000元责任限额,并投保了责任限额50000元的车上货物责任附加险,同时投保了基本险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第四次发生保险理赔事故,造成本身车损50000元,第三者损失100000元,车上货物损失40000元,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依据太保车损险条款规定承担15%的免赔率,同时由于是第四次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增加免赔率5%。问保险公司应赔付该车主多少理赔金?
根据公司2017年车险承保政策,同一车辆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时,应保证车辆使用、车辆种类一致,禁止承保()投保方案。
A、交强险+车损险及其项下附加险
B、交强险+盗抢险
C、交强险+车损险及其项下附加险+盗抢险
D、交强险+三者险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相当于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标准保费之和上浮()。
A、20%
B、15%
C、10%
D、5%
王先生将自己的货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在公路行驶时因右前轮爆炸、方向打偏碰撞路边护栏,致使车损及护栏损失。请问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是,属于何种保险责任?()
A、不属于保险责任,因爆炸在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中属除外责任,但属于第三者责任
B、属车损险、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应属于碰撞责任
C、不属于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但交强险可以赔付
D、属于碰撞责任,但车损险中右前轮必须剔除不赔
被保险人投保了示范条款车损险,无责情况下申请代位求偿,车损险保险公司在计算代位赔款时,是否应该加扣20%事故责任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