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兴百货大楼 被告:市商业局 新兴百货大楼1980年独家投资开办了新兴照相馆,照相馆的全部资产归新兴百货大楼所有,百货大楼一直行使着领导和管理职能,照相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利润全部上交百货大楼。1991年5月20日,市商业局做出决定,将新兴照相馆从新兴百货大楼独立出来,并入新世界影楼,并申请吊销了新兴照相馆的营业执照。新兴百货大楼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后;新兴百货大楼申请停止执行商业局的行政决定,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经过审查,裁定停止执行被告的行政决定。此案中人民法院应否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为什么?
房地产的用途可以分为大类用途和小类用途。下列不是大类用途名称的是( )
A、百货大楼
B、普通住宅
C、办公楼
D、旅馆
E、仓库
下列哪种招牌的命名是以商品属性命名的()
A、百分百鞋店
B、掉渣渣肉饼
C、佳木斯百货大楼
D、麦当劳
张聪慧发现夏娃服装厂生产的“夏娃”牌衬衫畅销,遂在百货大楼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夏娃”牌衬衫,并采取了以下行为,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下列哪种招牌的命名是以服务精神命名()
A、百分百鞋店
B、掉渣渣肉饼
C、佳木斯百货大楼
D、麦当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