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这种税收优惠方法在国际税收中称为()。
A、分国限额抵免法
B、综合限额抵免法
C、税收饶让
D、免税法
综合抵免限额,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自每一个外国的所得,分别计算抵免限额。其特征在于对来自每一个外国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因而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发生在不同国家(非居住国)之间的不足限额与超出限额,不能相互抵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