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2013年10月生产甲类卷烟50000标准条,每标准条调拨价5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涉税情形,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为()万元。
A、90
B、93
C、140
D、143
华山卷烟厂是一家卷烟的生产企业,2014年年底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每箱加价300元直接销售给批发商,由于委托加工时受托方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华山卷烟厂就该项业务未申报缴纳消费税。要求:分析华山卷烟厂的税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卷烟厂与A厂均为一般纳税人,卷烟厂提供原料55000元,A厂收取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代扣代交消费税32143元。请进行下列情况的会计处理。(1)、卷烟厂收回烟丝直接出售。
正确答案:(1)、发出材料(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和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借:委托加工物资52143(20000+32143)贷:原材料5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银行存款55543(3)、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107143
贷:委托加工物资107143(2)、卷烟厂收回烟丝再加工为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3个标准箱,每标准条调拨价60元,期初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258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税额19880元。
2018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7月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则卷烟厂7月应缴的消费税为()万元。(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A、4
B、0
C、3.96
D、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