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木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同时从事木质工艺品、筷子等的生产经营。 2016年9月,甲公司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油漆、修理零备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税额8.5万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万元。 (2)购入原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税额26万元。 (3)将橡木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本月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81.9万元,将部分橡木做成工艺品进行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2.65万元。 (4)销售自产B型实木地板4.5万平方米,不含税销售额为每平方米28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包装费11.7万元。 (5)将自产C型实木地板0.1万平方米用于本公司办公室装修,成本为5.43万元,C型实木地板没有同类销售价格;将自产的D型实木地板0.2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某房地产公司,用于装修该房地产公司的样板间供客户参观,D型实木地板的成本为18万元,市场销售价为每平方米160元(不含增值税额)。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和成本利润率均为5%;相关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应是()万元。
A、235.45
B、239
C、240.89
D、241.91
某实木地板厂当月生产实木地板3000箱,销售实木地板2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80万元。同时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企业会议室装修。则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50.96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A、对
B、错
A360.21
B450.35
C547.83
D681.94
实木地板质量应符合《实木地板第1部分:技术要求》6B/T15036.1的规定。实木地板的技术要求不包括()。
A.分等
B.外观质量
C.加工精度
D.施工顺序
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进钢琴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木材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木材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提示: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
(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A.44
B.45
C.57. 2
D.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