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担举证责任”;第27条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南开大学2005年研)结合上述规定。谈谈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与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关系,并简单评论,在这一问题上。司法解释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产品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在原告方,方法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在被告方
B.产品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在被告方,方法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在原告方
C.不论产品发明专利还是方法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均在原告方
D.不论产品发明专利还是方法发明专利,举证责任均在被告方
A.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B.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C.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共同负举证责任
D.谁主张、谁举证
下列关于被告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告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合法性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被告对原告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提出异议时,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对原告申请其履行法定职责的范围提出异议时,承担举证责任
D、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原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时,要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关于共同海损中的举证责任正确的是().
A、提出共同海损分摊请求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B、货方负责承担共同海损的举证责任
C、船方负责承担共同海损的举证责任
D、以上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