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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女)与杨某系夫妻关系。2000年他们在某镇政府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2001年,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某单独向镇政府提供了一份复婚协议书,该镇政府随即作出了撤销王某与杨某离婚证的决定,并为杨某出具了其与王某系夫妻关系的证明。
摘自:http://my.donews.com/
经过镇政府的证明,王某与杨某的夫妻关系是否重新确立?
下列关于离婚登记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离婚可以划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B.协议离婚的需提交夫妻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C.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D.离婚登记后,则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在我国,有效的离婚证件有()。
A.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B.离婚证
C.离婚调解书
D.离婚判决书
王X男和张X女,结婚5年,并生有一子。婚后二人由于感情不合,多次争吵,双方决定离婚,3岁儿子由王X抚养,2003年3月,他们把介绍人找来,当着介绍人的面撕掉了结婚证。半年后,张X再婚。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撕掉结婚证并不是婚姻关系的解除
B、撕掉结婚证等于是婚姻关系的解除
C、应根据婚姻登记办法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婚姻法规定,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D、张X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取得离婚证,再行结婚则构成重婚
E、张X再婚,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重婚
甲(女)与乙(男)于1994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1996年起,甲开始有精神失常表现。1996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1999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0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
(1)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
(2)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否申请复议?
甲(女)与乙(男)于2003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2005年起,甲有精神失常表现。2005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2008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9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