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于1999年12月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李娇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两全保险,保险金额共计8万元,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保险公司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曾查出女儿有任何病情,保险公司这才同意承保。今年5月,李娇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付申请,保险公司以李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李先生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推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法院应()。
李某是某大型工厂的厂长,为了降低工厂在市场竞争中的风险,甲将其工厂全部财产投保,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由于投保数额巨大,甲保险公司遂将该保险标的进行了再保险,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合同,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李某可以向()主张支付保险金。
A.甲保险公司
B.乙保险公司
C.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
D.甲保险公司或者乙保险公司
李先生到甲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则()。
A.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0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0万元
B.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5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0万元
C.甲保险公司应赔偿51.6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153.4万元
D.甲保险公司应赔偿26.2万元,乙保险公司应赔偿52.3万元(应该是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