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商品批发站自2006年2月开业以来,未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6月18日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该小商品批发站账目混乱、资料不全,于是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为25000元,并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责令该小商品批发站限期缴清所偷漏税款25000元。但该小商品批发站逾期未缴清税款,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税务机关遂依法定程序扣押并拍卖该小商品批发站所代销的部分货物,价值约20000元,并查封了该小商品批发站的一个仓库。该小商品批发站对此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税务机关的不当措施。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小商品批发站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2)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得当?为什么?
A商场与B食品批发站签订了购买食品的合同。合同约定,B食品批发站向A商场供应价值10万元的糕点,A商场向B食品批发站出具了一张以工商银行某分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 B食品批发站收到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面粉厂,面粉厂恰好对某粮油收购站有一笔欠款,遂在当天又背书给了该粮油站,并在背书同时写到“不得转让”字样。粮油站将汇票贴现给了建设银行某分行。但在建设银行某分行向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付款时,工商银行某分行拒付,理由是:B食品批发站提供的糕点有重大质量问题,A商场来函告知,该汇票不能兑付。汇票的付款人是()。
A、工商银行
B、建设银行
C、A商场
D、B食品批发站
某手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增值税转型试点单位),生产各类高中低档手表,产成品的成本中外购比例为60%,2011年2月底留抵税额2300元,3月发生以下业务:
(1)邮寄进口有商业价值的货样手表2只,支付价款和邮寄费共计4000欧元;进口生产设备一台,合同注明价款1000000元,境外抵达口岸的运输费用20000元,保险费无法查明;将该进口设备替换掉已使用5年的旧设备,将替换下的旧设备转让,旧设备原价600000元,转让价200000元;
(2)外购零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0元、增值税340000元,支付运输费10000元,取得运输发票,当月因管理不善意外丢失10%,因雷电造成库房受损导致损失了20%;
(3)以市场价外购野营帐篷100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其中10顶用于企业内部职工的福利,90顶通过政府捐赠给地震灾区;
(4)将每只成本9000元的高档手表10只移送位于厂区门口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当月售出7只,每只价税合并收取12800元;销售中档石英表500只给甲商场,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00元;销售低档石英表20000只给乙批发站,含税金额1638000元,由于与乙批发站的长期合作关系,采取“买十增一”的方式另赠送批发站同类手表2000只;
(5)为表彰先进员工,给本企业“十佳”员工10人每人发放礼品套盒一个,内有本企业生产的高档手表和中档手表各一只;
(6)受托为某服装厂厂庆加工纪念表1000只,消耗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均由手表厂提供,合同注明加工费50000元,按材料成本、加工费及利润合计向服装厂收取支票15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
(7)将新研制的一种卡通玩具表10000只用于市场推广宣传赠送给客户,成本价100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型手表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8)当月因管理不善丢失低档石英表一批,账面成本25000元。进口货物均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上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汇率1:8,手表关税税率为30%;设备关税税率10%。
要求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该企业当月代收代缴的消费税;A商场与B食品批发站签订了购买食品的合同。合同约定,B食品批发站向A商场供应价值10万元的糕点,A商场向B食品批发站出具了一张以工商银行某分行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注明“支付货款”的字样。B食品批发站收到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面粉厂,面粉厂恰好对某粮油收购站有一笔欠款,遂在当天又背书给了该粮油站,并在背书同时写到“不得转让”字样。粮油站将汇票贴现给了建设银行某分行。但在建设银行某分行向工商银行某分行提示付款时,工商银行某分行拒付,理由是:B食品批发站提供的糕点有重大质量问题,A商场来函告知,该汇票不能兑付。关于工商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理由符合规定,工商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该理由不符合规定,工商银行不能拒绝付款
C、该理由不属于承兑人的抗辩事由
D、票据债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