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外合作经营的小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小企业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进行明细核算。()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所界定的小企业的有()。
A.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B.金融机构
C.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D.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科目。
A、资本公积
B、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C、实收资本
D、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