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1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4栋15间工房完全摧毁,另有4栋11间工房不同程度受损。据初步调查,根据当地烟花爆竹产业规划,淮阳县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12月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体改造,且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12年3月17日到期。事故发生时,该企业1.1级危险工序生产区的工房已全部拆除,业主利用尚未拆除的1.3级危险工序工房(约5亩)擅自组织开工生产,作业现场混乱无序,各工序生产混杂在一起,作业人员密集。进行烟花爆竹生产必须具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不适用于()。
A.无窗厂房
B.地下建筑
C.炼油厂的生产区
D.花炮厂
E.高层工业建筑
某花炮厂爆竹封口工房发生燃爆事故,造成该栋工房(共5间)倒塌、7人死亡、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企业管理混乱,在当地政府责令停产期间擅自开工生产,还存在违规维修设备、超员超量作业、无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现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维修封口机时产生电火花引燃药尘,继而引起工房内超量滞留的药饼燃爆;超量超员、无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该事故发生后,当地存在信息报送迟缓问题。判断:进行烟花爆竹设备维修需临时使用明火或从事易产生火花作业,应落实安全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发动火作业证。